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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协会正在推动“三类股东”问题妥善解决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3月份“两会”期间,新三板企业圣泉集团董事长唐一林曾就“明确‘三类股东’作为拟IPO企业股东的合法资格”提出相关议案。为此,证监会回复称,并未在IPO申请及受理阶段对“三类股东”设置差别性政策,鉴于“三类股东”作为拟上市企业股东涉及发行人股权清晰等发行条件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目前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三类股东’作为拟上市企业股东的适格性问题。”

  今年7月份,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表示,基金业协会正在推动“三类股东”问题妥善解决,已向证监会积极反映并提出解决思路,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基金业协会提出的解决思路是从私募基金的登记备案开始,严格按《基金法》要求规范私募基金运作管理,保证机构产品信息规范透明、真实有效。

  “三类股东”问题有望出现转机,而困扰新三板企业IPO的“200人股东限制”问题的解决已有成功案例。2017年12月6日,在证监会网站发布的发审委会议结果中,新三板挂牌企业科顺防水首发获通过,成为新三板首家股东超过200人成功过会的企业。

  科顺防水2015年10月15日挂牌新三板,当时仅有45户股东。挂牌新三板后,科顺防水采取做市转让的交易方式,由于交易活跃,最多时有7家做市商。据公司今年11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其在册股东人数383名。公司表示,在过会前,对89名股东进行了核查,总持股比例占94.2%,其中不含契约型私募、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这“三类股东”。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及其修订意见的规定,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IPO需向证监会申请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主要条件是公司必须股权清晰,应当进行股份确权,且确权股份需达总数的90%以上(含90%),未确权的部分应当设立股份托管专户,并明确责任主体,拿到证监会批复的行政许可后方可申请上市。

  虽然相关政策对“200人股东”问题给出了相关指引,但此前的实际操作中,由于没有成功案例参考,业界对此问题持保留态度。今年上半年,上交所旗下“上交所企业上市服务”公众号发布的《企业改制上市30问》指出,在新三板挂牌的时候,股东人数不超过200人,挂牌之后不管是因为交易还是因为定增,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可以直接去IPO,不用担心受到限制。但在今年8月份,拥有400多户股东的有友食品IPO预披露之后隔天就被撤回,至今仍未披露。同样,有200多户股东的海容冷链在IPO审核的排名中一再延后,疑似被“冷处理”。此类问题一时间变得“不确定”。

  • 作者:佚名
  • 编辑: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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