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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基金公司需要将场内货币基金的集中度情况

  记者了解到,为落实流动性新规相关要求,加强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申赎的场内货币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近日,上交所印发《关于加强场内货币市场基金持有人集中度管理的函》,要求各相关基金公司加强场内货币基金持有人集中度和流动性风险管理,同时完善管理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并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不断丰富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今年10月1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下称“流动性新规”)正式实施,为落实流动性新规要求,上交所近日向相关基金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场内货币市场基金持有人集中度管理的函》,对相关基金公司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全面梳理场内货币基金集中度情况。对于不满足“流动性新规”相关要求的场内货币基金,要明确整改方案,确保在“流动性新规”要求期限内予以调整。

  二是加强场内货币基金持有人集中度管理。科学设立包括但不限于“当日基金净赎回总额度”、“当日单个账户净赎回额度”、“当日单个账户净申购额度”、“当日基金申购总额度”等前端控制指标的指标体系。

  三是加强场内货币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完善管理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以压力测试为核心的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不断丰富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判处理,并向上交所报告。

  根据上交所发函要求,相关基金公司需要将场内货币基金的集中度情况、前端控制指标设立情况以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方案等于12月4日前函复上交所。

  • 作者:佚名
  • 编辑: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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