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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上绝大部分现金贷平台的综合息费率远超36%

  数据显示,交通银行(6.370, 0.01, 0.16%)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认为,之所以市场上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正是因为当前针对各类从业主体的监管标准不统一,大量不受监管的互联网消费贷平台扰乱了市场秩序。在此意义上,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对所有从业主体实施穿透式监管,不给任何非法平台留空子。同时,要借鉴国外监管经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当前我国消费贷发展中出现的“高利率、多重债务、暴力催收”现象,在日本也曾造成严重危害。当时,日本通过发布《贷金业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消费贷监管,具体措施包括设立严格市场准入、设立借款人最高融资限额、设立贷款最高利率(包含手续费)等。我国应充分借鉴国外监管经验,通过立法实现长治久安。在具体立法过程中,建议着重考虑准入标准、持牌经营、利率上限(含手续费等中间费用)设定、贷款用途限定、平台退出方式等。

  “你那有没有什么内部消息?”在整顿互联网小贷牌照的消息传出后,上海一家现金贷平台的负责人四处询问起可能了解政策细节的人士。

  急迫和恐慌成为了现金贷平台负责人们当下最真实的写照。对于很多现金贷平台而言,监管政策出台本就在预期之中,但让他们不安和心慌的是,监管的力度到底如何,尤其是是否会对现金贷进行“一刀切”式的监管。

  此前,一位头部现金贷平台核心人士坦言:“现金贷的业务发展证明了现金贷市场的巨大需求和商业上的可行性,只要监管层不对现金贷‘一刀切’,我们总归会找到合适的模式来应对。”

  11月17日,在一场公开活动中,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吴震透露,通过技术监测发现,国内目前从事现金贷业务的平台多达2693家,利用网站从事现金贷业务平台最多,数量为1366家。而从事现金贷业务的平台主要分布在广东、北京、上海三个地区。

  但看似蓬勃繁荣的现金贷,事实上却又是脆弱至极。“姑且只是按照36%的综合息费率上限这一个标准来测算,如果政策强力要求必须遵照这样的上限,我觉得现金贷这个行业就基本上就会出现翻天覆地的变化了,依靠高息覆盖高坏账的模式就全部失灵,现在获客成本这么高,不亏损就不错了,恐怕存活的也就只有自己有流量的互联网平台了。”上述头部现金贷平台人士称。

  11月23日,支付宝方面便正式向合作的消费分期平台发邮件,要求在该平台上推荐的相关借贷产品综合息费率不得高于24%,而在此之前,其基本上是按照36%的这一标准来要求,利率水平的大幅压缩无疑也将对依靠该平台作为获客来源的现金贷平台利差空间大幅收窄。

  而恐怕更会对现金贷商业模式带来挑战的是,由于多头借贷情况比例较高,当强监管政策出台后,此前各路资本和资金提供者疯狂融入现金贷领域的盛况不再,给借款人整体的逾期及坏账水平带来巨大的压力。

  36%的综合息费率一直是业界所称的一条利率红线。最高法院在2015年的一条司法解释中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事实上,除了少数头部平台的综合息费水平低于36%以外,目前市场上绝大部分现金贷平台的综合息费率远超36%,超过100%者比比皆是,更有甚者高达500%以上。

  • 作者:佚名
  • 编辑: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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