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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成立发行与并购重组审核监察委员会

  记者了解到,其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必须强化对发审委和委员的监督机制。”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新一届发审委就职仪式上说。

  根据安排,证监会将成立发行与并购重组审核监察委员会。

  “最近的证监会有关发行工作的改革,我觉得最厉害的就是监察委的设立。”李哲告诉记者。

  “监察委的设立是非常有意义的。这就是在证监会内部设立的,改善内部治理机制,从内部进行监督。具体的监督内容包括:监督发审委的程序是否合规、合法,业务过程是不是规范的。”董登新对记者解释道。

  除了决定设立监察委,证监会也对发审委办法作了修改。

  目前施行的发审委办法,是在2006年5月8日审议通过的,此后,在2009年5月13日作了修改,2016年9月2日,证监会公告说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作了修改,开始公开征求意见,今年7月7日,修改后的发审委办法公布,并于当日开始实施。

  修改发审会办法,就是修改上市申报的游戏规则。例如:第二条修改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发行审核委员会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也就是说,合并了主板发审委和创业板发审委,因为目前两者的审核理念和标准已经基本趋同。

  此外,第六条修改为:“发审委委员为66名”,第七条修改为:“发审委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但最长不超过2届。发审委委员每年至少更换一半。”

  相比此前,委员人数增加了6个,但连续任期少了一届。

  “这种调整显然是为了规避寻租空间,另外人数增加也是为了应对更大的工作量。”李哲对记者说。

  发审委委员的来源,有证监会体系内的,也有系统外的,比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人士。观察第十七届发审委委员,来自系统内的委员人数占比超过一半,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委员人数减少了许多。

  • 作者:佚名
  • 编辑: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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