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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曲梁镇良田被毁,非法倾倒建筑垃圾20余万吨!

  原标题:新密市曲梁镇公然对抗河南省红头文件良田被毁,连续4年生产石子石沫,非法倾倒建筑垃圾20余万吨

  自2019年10月以来,新密市曲梁镇朱寨村,持续上演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大规模毁坏基本农田的恶性事件。这四年来,目睹并见证整个恶性事件进展的村民,面对近百亩基本农田被毁的“惨相”痛心不已!

  

  据村民讲“农田是老天爷送给老百姓的饭碗,自古不能毁坏农田,这个道理,三岁小孩都知道,他们这样做,简直是在作孽啊!”近日,媒体工作人员一行在举报人的带领下,赶赴位于新密市曲梁镇朱寨村陈垌组的事件原发地。

  这里曾经郁郁葱葱、生机盎然的农田,如今再也看不到原先的容貌了!在举报人的指引下媒体人员看到周边树木枯萎,农作物凋谢,现场还散发着一股浓烈刺鼻的气味。看看吧,以前的农田被建筑垃圾倾倒破坏后就变成了现在这种景象,而导致这一切的使俑者便是河南铁三角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铁三角”),铁三角的明面法人为马某娜,马某娜的丈夫陈某峰是幕后的实控人。

  

  据知情人介绍,陈某峰邢满释放回来后就承包了这片农田(95亩)。陈某峰除了在上面很有背景外,对市里相关“衙门”,镇里和村里的大小官员和也进行了打点。其多次向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镇领导、国土所和村部行贿(有帐本录音为证),并公开拉拢腐蚀基层党政部门工作人员,为其非法破坏耕地的罪行寻求“合法”保护。

  

  马某娜甚至在多种场合公开扬言:“你们爱到哪告就到哪告去,看看是你们的嘴厉害,还是我的钱捂哩快!”

  媒体工作人员在深入调查中了解到,自铁三角的石子加工场从2018年10月在朱寨村陈垌自然村北的基本农田里大量非法生产之起,每年非法获利40余万元。自2019年8月起,又伙同该村村民朱某明将建筑垃圾和污泥非法倾倒至此5000余车,每车大约40多吨,共计20余万吨。每车收费100余元,仅此一项,其便从中非法获50余万元。

  在铁三角不择手段、非法获利的背后,陈垌自然村大面积被毁的基本农田变成了一片千疮百孔、肮脏不堪的乱石荒滩,就连村里老百姓出行的硬化路面,也因为大量来往于铁三角石子加工厂的车辆,被轧得支离破碎、坑坑洼洼。最饱受煎熬的是旁边幼儿园和村民但是多次举报也未果。

  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今年2月25日联合下发的《豫自然资发〔2022〕3 号”文件》明令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扛稳严守耕地红线政治责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对各类强行毁麦占地行为提前防范、及时发现、坚决制止。”

  红头文件白纸黑字,在新密市曲梁镇却沦为废纸一张!

  举报群众认为,铁三角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下称“《土地管理法》”和“《条例》”)的多项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明确: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条例》第三十三条载明: 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在基本农田倾倒垃圾一项,举报群众认为,铁三角至少涉嫌构成三项刑事犯罪。

  

  ——污染环境罪。《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取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污染环境罪(取消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铁三角高度符合第7种情形“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描述。

  ——寻衅滋事罪。对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铁三角适格第3种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的情形。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参照《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铁三角完全符合该规定所描述的5种情形之中的第“一、三、四、五”4种情形。

  事件后续情况,媒体工作人员将继续跟踪关注。

  来源链接:https://mbd.baidu.com/newspage/data/landingsuper?sShare=1&qq-pf-to=pcqq.c2c&context=%7B%22nid%22%3A%22news_9927185428524079466%22,%22sourceFrom%22%3A%22bjh%22%7D

  • 作者:佚名
  • 编辑: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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