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观点网

手机站 | 产经观点首页 | 产经 | 观察 | 深度 | 公司 | 股市| 调查| 评论| 观点

产经观点网 > 民生法治 > > 正文

字号:  

吉林一公司负责人因阻止强拆遭刑拘,背后真相令人深思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发生了一起因阻止强拆而引发的刑拘事件。建彬牧业法定代表人谷某彬因“停车阻工”被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拘,并于8月7日被逮捕。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背后的原因和法律适用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据报道,吉林市政府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后,施工单位仍持续施工,谷某彬无奈之下采取了将车辆停放在施工现场的方式进行维权。然而,这一行为却导致其父亲谷某在报警后被警方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拘。从表面上看,谷某彬的行为似乎构成了对施工秩序的干扰,但其初衷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非恶意破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强拆行为本身已属违法,而谷某彬的“停车阻工”行为更多是出于无奈的自卫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明确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然而,谷某彬的行为并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且其目的并非破坏财物,而是为了阻止非法强拆。因此,从法律角度分析,其行为不应构成犯罪。

  类似事件并非孤例。近年来,因阻止非法强拆而被刑拘的案例屡见不鲜。例如,在合肥铜陵路的一起强拆事件中,女房主为了阻止强拆甚至点燃液化气自卫,最终被控非法侵入住宅罪。这些案例反映出在强拆过程中,部分执法机关对法律的适用存在偏差,甚至滥用职权,导致无辜民众权益受损。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检曾明确指出,在面对非法暴力强拆时,防卫行为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不负刑事责任。谷某彬的行为虽然在形式上看似“阻工”,但其本质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不受侵害。如果将其行为定性为犯罪,将对社会产生不良示范效应,助长强拆方的嚣张气焰。

  与此同时,此事件也暴露了当前强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漏洞和社会治理短板。尽管《物权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地方政府和施工单位往往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程序,导致强拆行为屡禁不止。

  对此,专家建议,企业和个人在遭遇强拆时应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及时报警、收集证据、寻求法律援助等。同时,政府应加强对强拆行为的监管,确保所有拆迁活动依法依规进行,避免因程序不合法而导致的后续纠纷。

  吉林市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只有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才能真正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正视此次事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 作者:佚名
  • 编辑:杨磊

ico热图一览

信息服务

  • 越学习越贫穷微信公众号注册者性格扭曲
关于网站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业务合作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京ICP备05004402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