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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转口贸易作为进出口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记者了解到,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向社会传达了强烈的监管信号:任何市场主体都不能游离于监管之外,任何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惩处。

  

  对企业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主要在于虚构贸易背景逃汇。其中,被处以最高罚款952.39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广州市畅利进出口有限公司,因虚构贸易背景,重复使用进口报关单,对外付汇5048.68万美元,构成了逃汇行为。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转口贸易作为进出口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资金发生跨境收付而货物流不经过境内的特点,不法企业利用转口贸易这一两头在外的特点,借用或篡改单证构造转口贸易,实现非法逃汇套利目的。

  “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是贸易外汇收支最基本的管理要求。”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外汇局为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简化审核单证要求,但简化单证不是放弃真实性审核,一笔真实的贸易资金收付,必须有真实货物流与之匹配,虚假外汇收支将受到严厉查处。

  此次还通报了银行落实展业原则流于形式,纵容企业利用虚假交易进行非法套利或资金转移的行为,具体包括:为企业办理虚假贸易付汇;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如2014年8月至2015年8月期间,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在办理内保外贷签约及履约时,未对境外债务人还款能力和还款资金来源进行尽职审核和调查,也未对贷款资金用途进行持续监督和跟踪,违规办理购付汇业务,违反了《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真实性审核是外汇管理展业原则的核心要求。”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说,银行作为资金跨境流动的主要渠道,在不影响市场主体合理的用汇需求及正常贸易业务的同时,应切实加强真实性审核,防范和堵截违规购付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供求秩序。

  除了企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之外,近些年,个人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

  河南籍褚某2016年9月份至10月份期间,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目的,将3000万元人民币分3次打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外汇汇至其加拿大账户,金额合计591万加元,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 作者:佚名
  • 编辑: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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